随着经济繁荣的发展,财产本身呈现出更多的表现方式,不再局限于实物本身。互联网行业日益繁荣的背后,出现了更多新的产权形态,比如社交账号、游戏账号装备等。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顺应了发展,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民法基本法依据,直接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价值载体的财产属性。那么当网络虚拟财产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呢?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以案例阐释法律
案件基本事实
蒋某是汉风公司运营的游戏《三国志》的用户。蒋通过线下交易获得了四个游戏账号。四个游戏账号下有五个ID角色。汉风公司是手机游戏《三国志》的运营商。 2020年1月25日晚,发现账户异常,随后设备丢失。事发后,其多次要求汉丰公司解决问题,但汉丰公司至今未能取回设备,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汉丰公司解决。恢复2020年1月26日1点前被盗的5名ID角色的副将、装备、天赋石、虚拟金砖、角色属性等所有虚拟财产和数据。
法院认为
从游戏内客服的聊天记录来看,江某向游戏内客服反映了被盗情况,但客服的回复并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案发后,江某通过客服、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联系汉丰公司。汉丰公司也承认,其部分流通数据只能保存7天。江某在事发后几天内无法联系到汉丰公司,足以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从事发后江某通过内置客服联系汉丰公司的那一刻起,汉丰公司就应该知道账号被盗的事情。汉峰公司未及时反馈处理过程并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汉峰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恢复江某名下五个ID的设备数据(恢复范围详见2020年2月3日的电子邮件)本判决的事实调查部分)。内容为准)。宣判后,汉丰公司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基于相同事实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本案是一起网络侵犯虚拟财产纠纷案。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对互联网虚拟财产作出了宣告性规定,立法中对此留白。网络运营者与用户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用户有权请求运营商提供服务,运营商有向用户提供游戏服务的合同义务,以及维护游戏数据安全等附带义务。 《网络安全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一旦用户的虚拟财产遭受损害,用户通知运营者,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将通知转发给相关网络用户,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判定;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用户应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江某得知自己账户存在异常后,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汉丰公司,并保留证据。汉峰公司未及时反馈处理过程并采取必要措施,应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姜某要求汉峰公司承担责任并恢复设备数据,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举证责任方面,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使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虚拟财产侵权纠纷仍适用过错原则。但实践中,由于客观上不具备相应能力,网络用户只需证明其在合理期限内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告知了侵权事实并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了初步侵权证据,即完成了举证责任。 。同时,出于诉讼目的,应当保留“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的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收到通知后已采取必要措施,从而无法提供后台数据明确用户具体损失的,可能会被认为有过错,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后果的不利证明。
当然,法律是最后手段,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更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作为用户,请谨慎使用第三方软件,通过设置密码保护、绑定邮箱或手机账户、定期进行系统杀毒等方式防范风险。发现账户异常的,应当及时公告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留存行为证明。健康、绿色利用网络虚拟财产,是对网络虚拟财产最好的保护。
团队介绍
先伟人身伤害维权团队是一支由专业素质优秀、办案经验丰富的年轻律师组成的团队。团队秉承“严谨、高效、专业、负责”的服务理念,形成了专业化、规范化、规范化的办案模式,致力于办理各类人身伤害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为客户提供更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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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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