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月十五,每年这一天,很多企业都很紧张,紧张什么呢?不干坏事就不怕半夜有鬼敲门。如果害怕,说明有事瞒着,无非就是假冒伪劣产品。
前几天看到阿里巴巴的发言,说要像严厉打击酒驾一样严厉打击售假行为。3月15日马上就要到了,这是不是又是借热点的伎俩?或者说,为了表明决心,让自己显得清白——卖货就要曝光,卖东西就要装得有道德,万一不小心冒充真货怎么办?
【文艺界也需要315】
其实,文艺圈需要反假,不只是假冒伪劣产品,还有有毒、危险的内容。但文艺圈现在处于没落状态,更多人选择用脚投票。你可以装高级,我可以走人,可以抛弃。不管你的宣传包装有多好,如果我不买,你能把我怎么样?——这种反抗虽然有些被动,但确实有效。
强哥今天对消费者说:“对优质商品点赞,对不良商家拉黑。”然而,这并不完全适用于文化领域。
你不占据思想舆论阵地,自然会有人想占据,在体制内文艺界日益老化颓废的时代,中国迎来了互联网时代,尤其是近几年,智能手机全面普及,一种新的信息获取方式到来,改变了很多人的阅读方式。
网络与文艺的关系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用车的话来说,从强奸时代逐渐进入到包二奶时代,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名义上的自由恋爱,但依然摆脱不了暴发户卖淫的痕迹。
【网络与文学,沟通从墙尖开始】
互联网进入中国后,进入了疯狂增长期。没有哪个行业像互联网行业一样发展得如此之快,而且带有浓浓的美国味。每个互联网老板的心里,都有一个狼图腾的标志。每个人都想成为头狼,让自己的下属成为狼群。所谓的狼文化就是从IT公司传播开来的。
互联网自进入中国以来,就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搅局者,肆无忌惮地冲锋陷阵,杀人不眨眼。在网上传播(盗版)文艺作品自然成了早期互联网吸金的手段。
可怜的中国文艺工作者啊!中国的书价本来就很低,版税又不多,就算一个普通的畅销书作家(韩寒、郑渊洁、萧四、余秋雨等,版税都比不上奥运冠军),就算一年能挣十万块钱版税,也难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以前畅销书因为印刷质量差,纸张不好,校对错误多,被盗版了,虽然价格低,但也是好事,很多人愿意花钱买正版书,这给作家们带来了一些希望。
如今网络发达,盗版猖獗,人们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因为共享是网络的本质,所以网络盗版是文艺的致命武器。
就拿互联网最大的受害者——音乐产业来说,百度刚起步的时候,MP3下载是吸引人气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时唱片公司很难生存下去,谁能找到歌手、作曲家、填词人?他们能生存下去吗?除了少数通过演唱会或广告赚钱的巨星外,普通乐队在这样的冲击下,基本上注定要失败。
至于文学,那就更加不堪一击了。想想看,一部文学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速度有多快!当年韩寒、慕容雪村等作家因为某百度文库盗版而打官司,结果如何?这又如何?就算你打赢官司,也赢不了多少钱。互联网公司巴不得你去告他们。对于这些野蛮人来说,起诉也是提高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可以说,互联网进入中国初期,文艺圈是一群待宰的羔羊,互联网对整个文艺圈进行了赤裸裸的强奸,通过免费分享的方式,获取了大量的用户,实现了他们的原始积累,并赚到了第一桶金。
【网络与文学、友情与包养】
网络和文艺的关系,强暴不是长久之计!艺术家活不下去,最后网络也没资源去盗版,虽然体制内的艺术家还是不少,每年都有不少作品,但这些人也都老了,作品也枯燥无味,如果放在网络盗版,又能真正吸引多少人呢?
穷则思变,鱼无完鱼。于是互联网公司开始走养鱼之路,投资艺术、音乐、视频,从盗伐到植树,多么感人的故事啊!?
不要太感动!强建变成了有建,还成了赞助商!网络公司什么来头?大部分都是美资的,想在网络上做艺术,就得听从资本的意志,一是为了钱,二是为了网络已经成为舆论的主力,网络公司成为文艺传播的主角。
著名电影人于冬曾在2014年说过:“电影公司未来的发展就是满足BAT(百度、腾讯、阿里)的需求,BAT想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这被文艺界人士认为是……如果这句话还不够有力,想想马某入股并控制24家主流媒体的英雄壮举,想想去年的“胎毒分子”、小燕子事件。
在这样的背景下,你还能指望互联网传播什么正能量吗?一切都是为了钱,夹杂着各种崇洋媚外,如果不是国家网信办的严格管理,什么幺蛾子都能惹出来。你们能干就干吧(抗日剧只是轻的)。网信办干得不错,但也很累,去年网信办一位年轻有为的高官就因劳累死在了岗位上。
互联网需要包装年轻帅哥
从强奸到养妓,还算和谐一点,至少没有那么暴力,而且还养活了不少形形色色的明星——当然这些明星也得为互联网公司打工,别看他们挣得很多,他们的收入很大一部分都给了互联网公司当宣传费(你也可以叫保护费,如果你交的保护费不够,互联网分分钟就给你上课,要么抹黑你,要么封杀你)。
在这个过程中,受到网络(包括外资)扶持的知识分子大V逐渐成为网络上的“意见领袖”,在“有间”时代,和现实生活中一样,总有不少知识分子主动出卖自己。
这就是现在网络文艺的现状,可以说充满雾霾,可以说脱离现实,可以说站在真理的对立面,总之,就像一个包养的小三,充满了叛徒精神,他们鄙视大众,却还希望普通人崇拜他们、为他们买单。
【网络文艺的“自由恋爱”时代】
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能被欺骗太久。如果互联网公司长期玩弄这一招,一个致命的问题就会出现。那就是时间长了,文艺就会失去生命力。——因为脱离了群众,接地气的东西越来越少,注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说到爱情片、动作片,中国有法律底线,不能效仿日本;说到玄幻、科幻,还能斗过美国吗?说到大片特效,斗不过好莱坞;哪怕玩点创意,说到有深度的东西,连印度都斗不过。所以,网络长期扶持文艺的后果就是,除了一堆“鲜肉”刷屏,越来越难获得网友的认可。
大V们的肆无忌惮的炒作越来越令人厌恶,无疑已经透支了互联网公司的信誉(尽管他们从来就没有什么道德操守)。
穷则思变,变则成。从微信订阅号开始,网络文艺开始探索新的方向,即“自由恋爱”时代,其实微博是较早的践行者,但只是出于各种利益纠葛,包装了一堆大V明星,却没有真正实现对读者和作者的有效筛选。
类似微信订阅号的还有今日头条、百度百科、搜狐订阅等,微信占据了最大份额,虽然我在很多其他平台都取得了原创认证资格,但是帖子经常被删(可见所谓的自由恋爱经常被平台拆散),收益极其微薄,一怒之下干脆只用微信,反正也不想太过推广。
订阅时代到来之后,肯定不会全是阳光明媚。互联网任何一个领域,前期都会充满泡沫,订阅号也是一样,点击诱饵、流量操控、买粉丝、心灵鸡汤、各种造谣。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价值的东西会在大浪淘沙之下慢慢浮现出来。——付费阅读的下一个阶段之后,我相信会出现更多有价值的作品,毕竟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所谓的免费分享,只不过是野蛮生长时代的一个口号而已。
【对网络与文艺的思考】
利用互联网摧毁一个国家的文化自信,是美国人的明目张胆的图谋,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人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在没有任何盈利前景的情况下,愿意投入巨额资金,他们会精打细算,盘算着眼前的点点利润。
从过去二十年互联网与文艺的发展来看,互联网破坏了传统文艺,但破坏不代表创造,更不代表进步。善于打破旧世界的人很多,善于建立新世界的人却很少。不多。
对于很多国力弱的国家来说,文化本来就是弱者,在互联网巨大的冲击之后,基本上就像是大坝垮塌一样,那些受到颜色革命影响的国家大概都是这种情况,中国有几千年的文化底蕴,有坚固的文化防火墙,有强大的执政党,中毒虽然严重,但还没有达到致命危害的程度。
想到去年年底的文联会议,到处都是白发苍苍的人,其中有不少我以前批评过的面孔,我不禁感叹:恢复中国的本土文化,任重道远。
未完待续,预告下篇,希望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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