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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狼入室:晚清戊戌史事新探——雷家圣著作的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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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狼进来:晚清戊戌维新史事新探》,雷家声著,中西书店2019年10月出版,330页,55.00元

时代变迁,往往会滋生探索过往经验的热情,正如戊戌维新时,对王安石变法的种种评论层出不穷。在今天的改革时代,对戊戌维新的新探索不间断,时不时有新作问世。它就是雷家声的《让狼进来:晚清戊戌政变史事新探》。作者是台湾教授,在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这本书的原名是《迷失的真相:晚清戊戌政变史事新探》,在调整内容后,改名,在大陆发行简体中文版。我被要求写一篇书评,于是在鼠年春节过后,疫情持续让人心惊胆战,我一页一页地读了下去。全书分为五章。正文除引言和结语外,由“二、朝鲜问题与甲午战争”、“三、戊戌维新”和“四、戊戌变法》,最后附有三篇附录,共约十五六万字。这本小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揭露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推行“中美英日合众国”计划,使中国面临被列强吞并和瓜分的危险,慈禧太后“力挽狂澜”,发动政变,阻止了“美英日合众国”计划的“阴谋”,他算得上是救国救民于危难的民族英雄。书名也颇为震撼,但内容远非新探索,处处强行解释,用猜想来代表“失落的真相”。

第二章相当长,加上附录《大一统论》占了半本书。以朝鲜灭亡史和甲午战争为维新运动背景的历史,如今已是研究的常见课题。有人警告、有人谴责;以《戊戌史新探》为名,重述朝鲜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不仅毫无意义,也与时代脱节。作者认为应该“放在正文中”(第35页),这是学术论文的基本规范,但后面两章却只字未提,没有考证任何史实。唯有在第四回,才有叙述作者袁世凯的话:“袁世凯只要稍加思索就明白,这些维新派官员就是中国的开化党,谭嗣同就是中国的金玉均、朴庸孝。如果……那么慈禧太后就成了闵皇后了。”(第198页)这显然已经不是历史叙述了。

第三章《戊戌变法》,主要介绍康有为、梁启超、慈禧、光绪等“关键人物”。作者自称“力图借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来呈现戊戌变法的进程”。理由整段都盗用已有成果,“借”字也不正确。“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两种性格不同,由此导致两种不同的决策方式”这句话也是错的。称赞慈禧明辨是非、果断,光绪则冲动、情绪化;这种观点正确与否暂且不谈,但由此观点得出的“戊戌政变可以说是这两种不同性格所导致的权力冲突”的结论(第135页)尤为不合理。政变是……两种说法,无论是性格不合所致,还是权力冲突的结果,都无法共存。本章以“翁同龢贬官”一节为讨论对象,推断光绪在颁布《国事诏书》后,将不支持新政的翁同龢免职。这一举动得到了慈禧太后的默许,可见慈禧是支持变法政策的(第143-144页),并不知道吹响新政号角的《建国诏书》正是翁同龢所撰。如果认为“翁同济支持康有为维新主张,向光绪皇帝推荐康有为,这只是戊戌政变后康有为的片面之词”,那么就不应该不知道“梁启超长传”中记载了翁同济给友人的一封信,信中说“我一心推荐康、梁二人,不能向任何人说起”。这封信的真实性虽然仍有疑问,但翁同济推荐康的痕迹还是有的。李盛铎从护国会发起人之一,到与侯党结交,成为荣禄的心腹,这在学术研究中已是共识。作者推测李盛铎“并非荣禄的亲信”,只是为了证明翁同济被免职“并非慈禧本意”,完全无视叶长炽、金良等其他知情人所说的慈禧、荣禄、刚毅等人的言论。排挤翁同龢的记载;并认为梁启超所列举的另外两个阻碍维新的理由,“二品以上官员到太后那里报恩”和“心腹荣禄出任直隶总督”,“未必是慈禧的本意,也许是光绪讨好慈禧的一种手段。”(第165页)令人不解,作者为何对太后如此偏袒。

第四章“戊戌政变”,讲述戊戌维新后期,维新派官员提出“借才”、“统一”等计划,慈禧太后识破惊天阴谋,果断发动政变,挽救了中国被日英瓜分、殖民的危机。此章是全书的核心,但依然充满空穴来风,经不起推敲。

作者所说的“合邦一词源于日本”(第170页)、“中国无此词,此词由日本传入”(第211页)并不准确,其出处在《尚书·要典》“和合万邦”,《史记·五帝本纪》“和合万邦”,《尔雅》解释“和合意义相同,故解为和合”;梁启超《东方大同新义序》直接承认此词出自“和邦”,既有联合之意,也有和解之意。1893年,日本议员森本藤吉出版了《大东和邦论》一书,主张日韩联合是归化文明之举,意在宣示日本吞并朝鲜的合法性。而对于中国,则只提到“横纵合一”。梁启超对“同盟”的解释颇为恰当。梁批评该书的民族联合论“夺吾藩属,动吾心,以危为目的”,但承认其“对同盟有合乎逻辑的中肯看法”,同意中日应结成平等的同盟。作者也承认“同盟是一个相对中性的词”,称日本人以此包装其“吞并”朝鲜的野心,并于1896年吞并朝鲜阴谋受挫后,这一政策也适用于中国(第176页)。具体表现在康有为受日本使臣矢野文雄影响,在维新前夕确立了推动两国联合的宗旨,而在维新期间,伊藤博文到访并配合维新派策划统一战线,意图一举吞并中国(第177、225页)。据康有为《我史》记载,戊戌年四月,“与日本矢野文雄开会,商议两国联合之事……矢野不敢为之”。作者认定这次联合是“商议中日合并之事”。其依据何在?为什么?不就是结盟吗?今天人们仍以“万国大团结”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依据。如果康有为要统一天下,那不正是日本人所希望的吗?身为政治家,矢野怎么不敢呢?其实,康有为曾经以统一战线的名义谴责过日本吞并朝鲜。甲午战争后,他曾上书天皇,称“日本的阴谋被揭露,朝鲜的隐患被指出”。政变后,他又重申了日本吞并朝鲜的教训:“甲午夏,日本自诩独立,以为已经摆脱了中国的束缚,但不到十年,日本被吞并,他们才后悔听信了奸计。”作者严厉批评了伊藤、矢野等人从戊戌年开始实行“一举吞并”的政策。日本政府并没有提供任何关于统一计划的文献证据,只是解释说“不能仅因为日本档案中没有关于统一的内容就断定当时没有统一计划”“我们无法确切知道日本联邦计划作者所扮演的角色,但并不代表联邦阴谋不存在”(第260页)。在同一段文字中,作者曾宣称“事实的验证要靠证据,但证据只该问是否存在,而不该问是否存在,问题应该是多还是少”(第259页)。即使如此自相矛盾、令人困惑,却依然值得敬佩。他们没有去彻底梳理伊藤、矢野等日本当事方的文献档案,而是郑重其事地介绍了1909年日本政治著作《百日历史探源》中关于“民族一体化”与“民族合并”的异同的报告,并不厌其烦地列举了《东方大联合新义》中词句整理的结果的意义和用途是什么?

作者认为,康有为筹备联合国会议和出版《大东联合新义》所作所为,是相辅相成的。在缺乏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首先假设康有为转载日本书有牵连,甚至杜撰出一个故事:“作者推测康有为一方面计划与日本人召开国民联邦会议,另一方面又请梁启超出版《大东联合新义》,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宣传国民联邦的理念。”(第299页)“既然梁启超认为这本书在内容上存在严重问题,那又何必出版呢?”作者认为,康有为与日本人共同推动联合国会议计划,所以请梁出版此书。梁无奈之下,只得出版。书已出版。”(第302页)梁及其弟子负责出版宣传,却不按康有为的吩咐办事。康有为自己的著作也被梁扣留了数年,他虽然大怒,却也无能为力。康有为在政变前一天与伊藤博文的谈话,几个月后以《余清集语》为题发表在《台湾日报》上,内容与《我史》中记载的“我拜见伊藤博文,未请他帮忙,只请他转告太后”大同小异。作者在其中并未找到所期待的内容,无端感到失望和怀疑:“《余清集语》内容的可信度值得怀疑。”“康有为和伊藤博文的谈话,难道就只有这一段吗?”(第208页)这不正是《列子》寓言“邻人偷铁”所讽刺的可笑心态吗?

作者自称“维新派统一全国的阴谋,在杨慎秀、宋伯鲁的奏折中,已充分证实”(第249页),他所列举的“证据”足以证明作者缺乏基本的史料理解能力。这些奏折全是康有为起草的。杨氏《时局危急,必须团结起来,救裂瓦》将“联合”的含义限定在洪如冲的“与全国联合”、李提摩太的“与英美日联合”、伊藤博文的“与中国联合”等同于联合同盟,所以才说“莫以为联邦之名不美”。笔者认为并非同盟之意,“杨慎秀所主张的联邦,其实是与英、美、日三国联合结盟,《三国统一日本》卷212页。难道忘了说了,‘联’是中性名词,也有‘联合’之意吗?”宋《请速遣重臣入国》中解释,前日李提摩太向康有为展示了分治图,并转达了“将中、日、美、英三国联合为联盟之计”等,但奏折的关注点在于“与国联结,确保国之安危”,如摘录所示。同时,《国文报》“要闻”栏报道李提摩太到北京向总务处呈交《分治中国图》,主张“就目前而言,有必要与英、美、日三国缔结真正的联邦条约”。笔者读宋伯鲁的信,不仅断定宋伯鲁支持李察提摩太的联邦建议,还引申为“可见当时维新派官员所谓的联邦,实非只是外交联盟而已,而是交出国家权力的合并”(第214-215页)。我们能如此轻易地把联结、联邦与合并划上等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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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森本藤吉:大东方联合的新意义

作者对维新派进行了怒视,写到慈禧时却改用咏叹调。 “慈禧有能力、愿意看杨慎秀的奏折,杨的奏折也逃不过慈禧的审视”,“康、梁的外交常识幼稚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先生们,却只字未提所谓的联合。为了填补这个空白,作者在本章最后分析了慈禧为何避而不谈此事,对发动政变的真正原因闭口不谈,主要是她担心“改良派在民间的影响,短时间内难以彻底铲除”。这是不合理的猜测。如果真的有改良派引狼入室的“惊天国际阴谋”,那一定列为头号罪名,公布于世,才能消除改良派的社会影响。实力又岂是可以隐藏的呢?

近年来,我们看到了太多怪异和极端的观点,我们已不再感到惊讶。应对它们的唯一方法就是效仿我们的前辈,让他们拿出证据!看来,毫无道理地标新立异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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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太后

与其站在满清统治的立场去谴责维新派引进狼来,不如从新经诠释的角度去审视,更为具有历史合理性。伍子胥与申包胥的故事家喻户晓(《左传》记载二人交情深厚,两人都称兄道弟)。吴子胥是春秋末期楚国的大夫,其父兄被人陷害,冤死在楚平王之手。吴子胥发誓要为父报仇,率吴军灭楚。临行前对申包胥说:我一定将楚国灭掉。申包胥说:“你失之交臂,我救之。”十九年后,吴子胥助吴灭楚。申包胥到秦国求救,在秦朝廷哭了七天七夜。秦哀公大为感动,出兵救楚,帮助楚昭王复辟王位。自西汉以来,这个故事不断被重新诠释和重塑,在不同的语境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只有顺着这个语境,我们才能理解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在表达对外政策时的意图和诉求立场。维新派上书皇帝,建议“借用人才”和启用外官,常常举伍子胥为例,“吴用吴元,使楚强盛”(洪如冲),但主要重申“申包胥哭秦庭”的救亡方略和现实意义。这在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的呼吁中已有所见。康有为在1895年就说,若不努力强国,就会“哭秦庭而无出路”。他代表皇帝上书主张联英抗俄,也是“沈包旭”的具体表现。康有为、梁启超走上流亡之路后,通过书信或书信与英日政要、学者交流,也总是提到“秦廷上哭泣”、“哭如沈包旭,乞求外国援救”、“仆从等,禁不住为秦廷哭泣”、“无法打倒张柬之孤忠,只得像沈包旭一样痛哭”、“秦廷哭泣,表哀怜”。

与明确表态要做当代的申包胥相比,康有为对伍子胥的评价则有所不同。贾谊的《新书》斥责子胥报复旧君、害死无辜,而《史记·伍子胥传》则对其大加赞扬。章太炎早先曾接替贾谊的立场,认为吴与楚平王有庇护关系,复仇不是选项(《春秋左传》读)。进入民国后,他探讨了编撰《史记》的微妙用意,认为司马迁已清楚了解了子胥“以吴伐楚”与复仇之意相符,“此是《春秋》所不能批判的,不但不批判,而且加以赞扬”,又知道“他带给后世的危害,是极其残忍的,子胥之所为,可以行之,则宗族国家危矣;子胥之使命,不能行之,则我等不共戴天之仇,则不顾吾等之情。”经典陷入两难境地,司马迁权衡利弊,在《子胥传》之外,又设置了《侠客列传》和《刺客列传》两种类型的传记,以避免子胥复仇之举给后世带来危害。痛苦者,两尸倒地,五步流血,足以杀人,得其志;但想借外患,颠覆国家之人,则不可如此。所以刺客才作传,以救《春秋》穷,除其毒。 ”(《汉魏演义》说是时迁的“含蓄用意”,但这不也是太炎自己的话吗?康有为肯定子胥为父报仇符合《春秋》的义理,他没有抄袭《公羊传》“父受诛,子报仇,推刃之道”的说法,而是同意何修《解古传》“父不受诛,子报仇,推刃之道”的说法。诸侯国的君王和诸侯国的君王,不是可以用义理除去的,君王和臣民的关系已经断绝,所以可以允许。”他认为复仇是乱世的法典,“君王杀人,却仗势欺人,是不公平的。孔子允许复仇以赢得民心,从而弥补了礼法的不足。康子则严厉批评了带吴灭楚的行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经典,但应该谴责的是吴,而不是子胥。孔子把《不休春秋》中的“吴子灭楚”改为“吴入楚”,“去子字,以示灭国,若夷狄,复为夷狄;而将“灭”字改为“入”,以示明王虽灭,而国犹存”(《春秋编纂大义微妙语考》)。康子、张子论的侧重点、异同,只有放在清初的历史背景中才能看得清清楚楚。

清初忠于清朝的许多人都曾讨论过伍子胥和申包胥的故事。其中几乎趋同的一点是,他们对申包胥的赞扬都不吝啬。正如天才少年夏完淳提出恢复明朝,“哭秦廷而助楚,借汉室而救汉”(《夏完淳集》卷八《致李庶章侯请赦书》),杰出诗人、思想家钱承志的《申包胥论》称赞申不仅亲力救国免于灭亡,而且“楚国复国,唯有申氏复国”。而且,他感谢秦王的忠心。“楚王复国,秦军归来,从不议论割地赔银之事。”但忠心耿耿的,不只包旭一个,秦国也是!”类似帮助别人报仇,不求回报,仗义起兵,“唐肃宗借回纥兵,以兴国泰民安。”的例子。以今日之眼光来看,回纥也可以说是有义之人了。”(《天监集》卷上)顾炎武也曾写过一首《申包胥乞师》诗,诗中写道:“流放者畏敌军,卑使托宗庙”(伍子胥流放策动吴国灭楚,楚国宗庙寄托包胥性命)。诗题为《乞师》,全诗歌颂申救国的忠义。与钱承志的《包胥》一样,他着重渲染援国者的忠义,为此不惜省略回纥在帮助唐人平叛后勒索金帛的历史事实。其原因在于,伍子胥的“乞师”在吴三桂的《乞师》中被重复了一遍。求清朝的帮助,导致了明朝的灭亡。有了前面的例子,我们不仅不能赞扬求助,而且可以鄙视子虚谴责吴三桂。所以顾炎武才写了《子胥鞭打平王尸》(《亭林集》卷六,见吴梅村《路桥记文》“日本乞师”条目)刘明清的《吴入郢》、徐曾的《胥口访吴相庙》等作品,也都意在肯定子胥为父报仇之道。后悔自己开创新朝的吴伟业,对子胥的死深表哀悼,“手执丝线,思往事,回阴间途中,遇包胥”(《梅村家集》卷十九《吴缘》;《吴缘》《包胥》);“包胥是吴王夫差为自尽而赠给子胥的),并在《论包胥报仇》中,主张汉朝史书记载的包胥是“为父报仇”的。楚国不靠谱,子胥没有掘墓鞭尸,子胥报仇不是为了灭亡楚国,而是为了完成父亲“立贤王,保楚国”的心愿(卷二十三)。

清初话语在康、张、维新派的著作中重现,并非偶然。正如余民对过去的讨论,是基于推翻清朝、恢复明朝的基本关切,维新派借用客卿、哭秦廷的古法,与清朝政权有着不言而喻的联系。例如,戊戌维新时期首倡任用洋人为官的李月瑞,在民国元年就以讨论《清史条例》公开质疑清朝统治。的合法性(本人《李月蕊与“清史私话”》《书城》2019年第1期)。汪洵在饮食、衣着等日常生活上的西化,在京城引起关注,上书皇帝,要求慈禧出国、皇帝留学日本,“易服而宣扬民主”。当时在京的官员唐宣在日记中称其为疯子,并感叹其曾祖父汪锡朋在道光年间抗英殉国而名声大噪,而汪洵“与洋人和睦相处,仰慕其风俗”(唐宣日记)。对,他们都对伍子胥向洋人乞援的作风颇为警惕和谴责,指责其“引狼入室”,显然不合情理。而高调的沈宝旭的“用心险恶”显然也不符合事实。并自称效忠沈包胥,仍需回应。包胥哭秦廷的前提是楚国已被吴国攻克,变法事业流产,但清廷尚在,亡灵在海外哀号,先以为其国已非国,显露了区分中国与清朝的潜意识。戊戌初年,梁启超提出“变法之旨,以立种族革命,南海迟疑数日,即答应此旨”(《梁启超年谱》)。但康有为特别嘱咐掌管报刊宣传的侄子“提国事,陛下满人皆慎言”(《致康同龢书》)。流亡海外,可以对外媒畅所欲言。在康有为看来,变法失败,相当于满族贵族把政权移交给汉人的“内移”过程。这个过程从满族被迫把政权让给曾国藩等人开始。到戊戌年间,已经形成沈、李、翁、孙四位轮流执掌政权的政治格局。那些“哭秦朝廷”的人,哭的就是权力移交的中断。后来他支​​持辛亥革命,也意味着同意“祖国的印章应该还给民族”的观点。章太炎对他的反驳,就是强调“满汉不能是两个大国”。无论是曾、左、李,或沈、李、翁、孙,都只有虚名而无实权,但他对康有为以汉人当政作为满汉兴衰坐标的建议,却没有异议。清史研究者仍在纠结以马术兴衰作为满汉关系兴衰的象征是否合理(见王静雅《马背上的朝廷》评论,上海书评,2020年2月1日),似乎仍无视康有为所定下的观察标准。康有为、梁启超的思想特征和戊戌变法,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戊戌变法,哪有辛亥革命?

关于1898年改革运动的历史,有数百种研究是唐先生的“改革运动的传记” 1和2,这仍然是毛伊族人的严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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