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现象几乎贯穿了整个三国时期,遍布中国各地。乱世之中,食人是一种正常的生存方式,虽然这种正常其实很不正常。
至于杀妻,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观念,中国从夏禹建立正式王朝以来就是男权社会,男性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一直延续到今天。
古时候,将军守城抗敌,粮草耗尽,往往都会做一样的事情,就是杀自己的妾来供大家吃。将士们冒着生命危险去供养敌人,大家都为之动容。妾的地位比妻子低,但妻子也是丈夫的私有财产。
毛宗刚曾总结小说中的三个现象:“吕布爱妻、刘备弃妻、刘安杀妻”。按照我们现在的道德标准和爱情观念,吕布无疑是个好男人、好丈夫,但无论是毛宗刚的看法,还是罗贯中的看法,还是几百年来的读者,都认为吕布不过是一个贪恋女人、弃国弃子的失败者。一直秉持“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这句座右铭的刘备,受到了无数人的崇拜。在水浒的世界里,无数英雄也以不近女色为荣,一旦迷上女人,就会被人鄙视。如此一来,刘安杀妻之举不被古代道德所谴责,也就不难理解了。
吕布与妻燕
吃人肉对刘备来说不算什么,他吃人肉就像吃野味一样。《尚书》第十九回记载,刘备在逃亡途中遇见了猎人刘安。刘安为了款待刘备,将自己的妻子杀死,作为野味送给刘备。刘备得知后,“悲痛万分,泪洒马下”。
其实刘备之前就吃过人肉,在《三国志·先主列传》中明确记载,刘备与吕布争夺徐州失败后,刘备率军攻打广陵,当时四面楚歌,军中断粮,“大小官兵,相食而食”,当然也包括军队最高统帅刘备。
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安排刘安杀妻,以示刘备“得人心”,却用“吃人”来示“得人心”,实在令人心寒!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吃人,不但是精神的吃人,更是肉体的吃人——骨头都吃不下,只吃“浓浓的悲哀”!
面对“仁义”的刘备,刘安居然可以杀掉曾经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看来“仁义”二字真的是“吃人”啊!而刘备对于这种残暴的行为,只是“伤心”、“流泪”,足见他的思想还是很有问题的。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一点都不仁义!我不想对这件事情做过多的评价,但是想想看,如果是在现代,你看到吃过人肉的人,你会是什么感觉!
至于刘安杀妻的事,那可就说来奇怪了。既然要孝敬刘备,大可献上自己的骨肉——这样才显示出他完全的诚意。为什么杀妻呢?刘安似乎也未必是真心的,他也有猜测,认为刘备会兴旺发达,那这个女人就应该死。罗贯中此时还觉得不满足,又安排刘备把这件事情告诉曹操。“曹操命孙乾给他黄金百两。”看来刘安是赚了,他竟然为了一顿“野味”而赚了黄金百两。至于刘安后来有没有从刘备那里得到长远的利益,罗贯中好像忘记安排了。小人物总是被人遗忘的。
但从这一点来看,刘安杀妻这件事,只能算是卖肉。然而杀人吃肉,却能感动“仁人”,得到“恶人”的赏赐。看来“仁人”与“恶人”达成了共识,都有吃人的本性和欲望。因此,罪孽便成了丰碑!突然,我脑海里浮现出罗贯中写到此处时的脸,他肯定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毕竟刘备只吃了刘安妻子肩膀上的肉,却把其余的肉都留了下来。多可惜,多浪费啊!这部经典流传至今,多少观众曾好奇那肉去哪了,细细品味着肉的味道,感叹“多可惜,多浪费啊”!
相比刘备,吕布对女人确实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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